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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鹤壁市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旨在指导全市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规范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为。
《指南》要求,我市工业产品销售单位应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完善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产品质量安全总监和产品质量安全员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风险防控机制,防范化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出了问题后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
《指南》对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风险防控机制的相关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要求销售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围绕进货查验、产品储存、不合格品控制、标签和说明书、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处置等环节排查单位自身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建立适合本单位特点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根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销售单位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并做好相关记录。产品质量安全总监、产品质量安全员等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依据本单位的产品质量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程序开展风险管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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